奧巴馬提請國會撥款為警察配備可穿戴式攝像頭裝備
美國的警察們要佩戴攝像頭執(zhí)行公務了。1號,奧巴馬宣布,將投入 2.63 億美元來改善執(zhí)法部門和社區(qū)的關(guān)系,為各州和地方的警察配備約 5 萬套的可穿戴式攝像頭裝備。
這項舉措的導火線,來自一起“種族歧視”案件。8 月 9 日,18 歲的黑人青年布朗在圣路易斯市弗格森鎮(zhèn)遭白人警察威爾遜攔截并槍殺,布朗當時未攜帶武器,此事在弗格森引發(fā)持續(xù)騷亂。11 月,密蘇里州大陪審團決定不起訴威爾遜,美國上百個城市隨即爆發(fā)游行示威,抗議陪審團判決不公。
奧巴馬希望用這樣的舉措,來提升執(zhí)法部門和公眾之間的信任程度。警察隨身攝像頭可以為警察和民眾的接觸提供證據(jù),特別是能夠在發(fā)生諸如弗格森槍擊這樣的事件時提供證據(jù)。
當然,裝攝像頭這事也引起了不少爭議,可穿戴式的攝像頭真的能幫助警察嗎?其實,這不是美國政府第一次使用它了。
2012 年,加利福尼亞州里亞托的警察就開始佩戴攝像頭了。那一年,當?shù)毓駥斓耐对V率下降了 88%,使用武力手段的公務人員降低了 60%。
這個現(xiàn)象表明,攝像頭不僅僅能夠記錄證據(jù),也實際上改變了人們的行為方式。當?shù)鼐值木L表示,警察佩戴相機后,往往希望自己表現(xiàn)的好一點;公民知道警察戴著相機,也會表現(xiàn)的更冷靜。同樣,在華盛頓,政府投入了 100 萬美元試點可穿戴攝像機。
但是,一些犯罪學家認為,攝像頭記錄的影片并不會完全公正。亞利桑那州大學的 Justin Ready 和 Jacob Young 曾撰寫論文,表示人們對影片的解讀會有主觀性,以自己的經(jīng)驗來理解視頻內(nèi)容。對同一段內(nèi)容,警察、律師和民眾的解讀也許會大相徑庭。
并且,攝像頭也會有盲點,如果用它作為真實的標準,反而損傷公正性。另外,攝像頭也牽涉到隱私問題。在華盛頓,法律規(guī)定政府機構(gòu)必須公布所有的視頻記錄,但是必須對涉及個人隱私的畫面做馬賽克或模糊處理。
盡管有明顯的挑戰(zhàn),但警察佩戴攝像頭目前來看利大于弊。Justin Ready 和 Jacob Young 曾做了一個實驗,讓 50 位警察佩戴攝像頭一年,作為對比,另一組警察不佩戴攝像頭。實驗結(jié)果表明,佩戴攝像頭的警察們會有更少的搜查和逮捕行為,這意味著,這組警察在面對可疑情況時,會更加謹慎和理性。